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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市律师协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2022/2/21 11:21:13
 

海安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因工作需要,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品行良好,无犯罪记录;

3.年龄30周岁至45周岁期间(承诺服务5年以上,年龄适当放宽);

4.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管理、中文、新闻信息、文秘法学专业优先;

5.熟悉公文写作,熟练办公软件操作,有较强的综合协调、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,并能熟悉计算机运用及操作,有文秘岗位工作经验优先;

6.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二、报名时间及材料

报名及截止时间:2022222-28日上班时间。

报名地点: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行政大楼1335室。

报名材料:报名表一份;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(2寸,蓝或白底色)一张;其他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。

三、考试

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四、体检、考察和聘用

(一)体检

体检由海安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实施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

(二)考察

由市律师协会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,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。

(三)聘用和待遇

对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试用期二个月。试用期满,参照海安市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待遇,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。

(四)递补

在体检和聘用过程中,因下列情形导致空缺的,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:

1.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;

2.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;

3.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;

4.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。招聘工作以本《公告》为依据,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《公告》规定以及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,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。

本《公告》由海安市律师协会负责解释;咨询电话81861609

海安市律师协会招聘人员报名表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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